3月29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任荣发,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王道树,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饶立新和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韩国荣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表示将进一步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
税收大数据一直被视作“金山银库”,去年税务部门利用增值税发票等税收大数据,持续跟踪分析企业销售和全国经济运行情况,《意见》中对税收大数据运用也提出了新的具体明确要求。
饶立新介绍,税收大数据是智慧税务的重要基础。近年来,税务部门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对数据资源的深挖细掘、智能分析和融合共享,充分运用大数据提升税收治理现代化水平。特别是依托信息技术和税收大数据,大力推行并不断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范围,目前“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清单已达214项,其中203项可全程网上办,基本实现了“服务不见面,时刻都在线”。运用税收大数据,分析经济运行情况,2020年,各级税务局形成了2万多篇有分量、高价值的税收分析报告,有效服务了各级党委政府决策。
下一步,税务部门将按照《意见》要求,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税务云征管服务平台和全国统一的电子税务局,确保税收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严格保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同时加强智能化税收大数据分析,不断强化税收大数据在经济运行研判和社会管理等领域的深层次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