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 消息:昨日,工信部官网公布了《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拟将自动驾驶汽车道路测试及示范应用范围拓宽至高速公路,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2月11日。
征求意见稿称,本规范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本规范所称道路测试,是指在公路(包括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区域范围内等用于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各类道路指定的路段进行的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测试活动,具有试点、试行效果的智能网联汽车载人载物运行活动。测试区(场)是指在固定区域设置的具有封闭物理界限及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测试所需道路、网联等设施及环境条件的场地。
征求意见稿表示,道路测试车辆、示范应用车辆是指申请用于道路测试、示范应用的智能网联汽车,包括乘用车、商用车辆和专用作业车,不包括低速汽车、摩托车,应符合:具备人工操作和自动驾驶两种模式,且能够以安全、快速、简单的方式实现模式转换并有相应的提示,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将车辆即时转换为人工操作模式;
此外,对初始申请或增加配置相同的示范应用车辆,应以自动驾驶模式在拟申请示范应用的路段和区域进行过合计不少于240小时或1000公里的道路测试,在测试期间无交通违法行为且未发生道路测试车辆方承担责任的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