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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美国司法部周二对谷歌提起了备受关注的反垄断诉讼,指控谷歌切断竞争对手的关键分发渠道,以违法方式维持在搜索领域的垄断地位。这起诉讼明显借鉴了近20年前美国政府对微软的反垄断诉讼,但指控依据更加聚焦,因此比针对微软的反垄断诉讼更可能获得支持。
针对微软的反垄断诉讼将几方面问题合并在一起,而核心是微软将IE浏览器和Windows操作系统捆绑,扼杀了网景等其他浏览器的机会。在经历了一系列波折之后,微软和美国政府于2001年达成了非常勉强的和解协议。这项协议并没有明确说明,IE浏览器和Windows操作系统的捆绑是否违法,也没有强制微软将两者解除捆绑。不过,和解协议限制了微软在PC厂商分发Windows系统时的条款。
换句话说,美国政府对微软的反垄断诉讼也是关于产品的分发。
在针对谷歌的案件中,美国司法部明确关注谷歌如何利用分发渠道,尤其是移动端分发渠道,巩固在搜索和搜索广告领域所谓的垄断地位。
“排他性协议”
美国司法部的起诉聚焦于,谷歌如何向移动设备制造商和电信运营商等分发渠道支付费用,确保它们将谷歌设置为默认搜索引擎。起诉书称,作为交换,谷歌有时会要求这些分发渠道使用谷歌的应用,包括搜索应用,“并将其置于用户最可能开始互联网搜索的显眼位置”。
具体而言:
- 根据指控,对于需要某些谷歌应用的手机厂商,谷歌会要求它们接受其他不想要的应用,并确保这些应用永久安装在设备上,且给予这些应用和服务“在手机主屏上价值最大、最重要的位置”。
- 在某些移动设备中,谷歌禁止设备厂商和运营商预装竞争对手的搜索应用,或将这些应用设为默认搜索服务。
- 起诉书还称,超过80%的移动搜索查询受到这种所谓“排他性协议”的影响。
起诉书还详细列举,谷歌如何对Android操作系统进行控制。谷歌此前依据开源许可协议开发并分发Android系统。
从理论上来说,开源许可协议意味着任何人都有复制、修改和重新分发软件代码的权利。然而,谷歌实际上提供了Android系统的多个不同版本。如果设备厂商愿意,它们可以选择最基础的版本,并随意改动系统代码。但如果想要使用特定的谷歌应用或服务,那么就必须签署协议,在使用Android系统时受到诸多限制。
起诉书称,谷歌利用这样的控制权来推动搜索引擎和搜索广告的分发。
微软的先例
起诉书将谷歌的行为与20年前的微软进行了具体类比,称两家公司都利用这些协议来封堵竞争对手的分发渠道。值得注意的是,起诉书回顾了当时哥伦比亚特区巡回法院,即上诉法院的裁决。这项裁决推翻了下级法院的大部分裁决:
“大约20年前,美国特区巡回法院在针对微软的案件中确认,根据《谢尔曼法案》第二条,科技行业的垄断者要求预设默认状态(正如谷歌所做的)以及让软件不可删除(同样如谷歌所做的),从而切断竞争对手有效分发渠道的反竞争协议是排他的、违法的。”
美国司法部的起诉书还称,谷歌从微软的错误中吸取了教训,谨慎地通过特定话术来确保自己的行为不会被反垄断监管部门盯上。例如,起诉书援引谷歌首席经济学家的说法。他曾告诉员工,避免发表“切断空气供应”这样的言论。据称这是微软高管曾经发表的针对网景公司的措辞,不过微软高管保罗·马里茨(Paul Maritz)否认自己说过这样的话。
此外,谷歌还指示员工在谈论竞争的话术中避免使用“捆绑”和“扼杀”等措辞,同时避免分析在任何市场该公司拥有的“市场力量”。
聚焦的诉讼
谷歌是一家庞大的集团公司,拥有许多不同业务线,这往往会导致外界对该公司的关注点非常分散。
例如上个月,美国国会众议院司法子委员会发布了一份关于反垄断和大公司的报告,称谷歌是一个“互锁垄断的生态”,提到了该公司许多涉嫌违法的行为,包括谷歌如何在搜索结果中倾向于自己的产品,对DoubleClick和AdMob等公司的收购,以及如何利用诸如Chrome、Android和Play商店的其他业务来巩固自身的垄断地位。
美国司法部的此次诉讼避免了这样的做法,将重点明确放在谷歌最强大、最重要的业务上,这就是搜索和搜索广告,并关注谷歌如何利用移动端分发渠道来阻止竞争。
通过聚焦于这个重点,并以微软的案件作为参考,美国司法部更有可能在本案中胜诉,并且为未来其他领域的更多案件打开了一扇门。
此次诉讼的最终结果很可能并不是单一打击,摧毁谷歌或引入新一波的竞争。相反,就像微软的反垄断案一样,这很可能会是一轮长达10多年的反垄断诉讼的开端。这可能会分散谷歌的精力,减缓它的发展速度,在与Facebook和亚马逊等主要对手的竞争中变得更加脆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