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采购网6月21日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今日联合发布了一项关于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旨在延续和优化相关政策措施。
根据公告内容,从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个人和企业将免征车辆购置税。每辆新能源乘用车的免税额度将不超过3万元。此外,从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个人和企业将享受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的优惠,每辆新能源乘用车的减税额度将不超过1.5万元。
公告还指出,购置日期将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为准。
据IT采购网了解,对于销售"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的情况,若销售方将不含动力电池的新能源汽车和动力电池分别核算销售额并开具分开的发票,购车人购置不含动力电池的新能源汽车所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标明的不含税价将作为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
对于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新能源汽车经销商应在上传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机动车车辆电子信息单时标注相应字段,以确认是否符合减免车辆购置税条件。对于已列入《目录》的"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还需要标注是否为"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的字段。
公告还要求汽车企业确保车辆电子信息与车辆产品相一致,并要求销售方如实开具发票。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或资料导致车辆购置税税款流失的情况,将依法予以处理。
这项新的减免政策旨在鼓励更多的个人和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推动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促进环保和可持续交通的建设。